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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了:天津港海域这起撞船案,MSC旗下集装箱船全责
发布日期:2023-03-15 10:05:47
据壹航运援引信德海事报道:2020年8月29日2232(LT),一艘运力为6492TEU的集装箱船“MSC APOLLO”轮(2002 年建造)与另一艘名为“FMG SYDNEY”的26万吨级好望角型散货船(2017 年建造)在天津港航道外曹妃甸东报告线附近海域发生碰撞。
事故发生时,两轮均处于空载压载状态。发生碰撞事故的地点为38°49.641′ N,118°15.635′E。
事故发生时,两轮均处于空载压载状态。发生碰撞事故的地点为38°49.641′ N,118°15.635′E。
事故现场除了这两艘船外,附近还有另外三艘船——“SHENGHUA536”(“SH536”)、“HAIYANGSHIYOU633”(“HYSY633”)和“CHANGFALONG”(“CFL”)。
事故经过
碰撞前12分钟,集装箱船“MSC APOLLO”轮位于“FMG SYDNEY”轮左舷船首大约17度,距离约为4.8 海里(Nm)。“FMG SYDNEY”的三副通过了望看到了“MSC APOLLO”轮的红色和绿色舷灯和桅灯。
通过助航设备数据评估,“MSC APOLLO”轮将以超过2Nm的距离从“FMG SYDNEY”轮船尾驶过,与该轮左舷的最近会遇点 (CPA) 为0.37Nm。
到碰撞前6分钟,“MSC APOLLO”轮已将航向左舷改变了2度,并将以0.02Nm 的 CPA穿过“FMG SYDNEY”轮的船头。
碰撞前3分半时,“MSC APOLLO”轮的船长下令右满舵,但不久之后(大约 10 秒内)命令改为正舵。
法院裁定
伦敦海事法院表示,事发时,“MSC APOLLO”轮采取一系列小幅度左转行动,迫使散货船船长通过VHF对集装箱船进行呼喊并辱骂( ‘what the f***?’) 。集装箱船“MSC APOLLO”轮在本次事故中负有全责!